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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才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6-09-18 | 浏览次数:14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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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昌才  男,汉族,1935年出生,永靖县原河滩乡李家大庄村人,1965年加入中国共产党,本科学历,首批国家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享受国务院政府特殊津贴。

1955年到中国人民解放军兽医大学学习,1958年复员退校,同年分配到宁夏吴忠市畜牧兽医站工作,先后任技术员、兽医师、站长、畜牧办公室副主任。1980年,调任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牧局工作,历任自治区兽医工作站副站长、站长,并兼任党支部书记、机关党委委员。1995年退休。

李昌才曾拟写《宁夏回族自治区畜禽防疫实施办法》(1986年由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公布施行),编著有《贯彻家禽家畜防疫条例》、《宁夏畜禽疫病志》(1993年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出版社发行,该志总结了建国以来〈部分疫病记载1986年~1992年〉畜禽疫病的流行史与防治史,获全国地方志编审委员会1993年优秀地方志二等奖和宁夏回族自治区科技进步三等奖)等,合著有《兔体寄生虫》(1994年宁夏人民出版社发行,内容包括线形、扁形、原生和节肢动物门中八纲、15目、43科、76属、157种寄生于家兔和野兔的寄生虫,每个虫种均有详细形态描述和图谱)等,主持完成由宁夏回族自治区科委下达的“全血玻板快速诊断免瘟”和“家兔疫病防治研究”项目,分别于1990年、1992年被宁夏回族自治区政府评为“宁夏科技进步二等奖”。发表专业论文17篇,其主要工作事迹和工作成就被国家农业部人事司主编发行的《首批国家农业技术推广研究员成就录》(中国农业出版社1995年7月出版)收录。

(选自《永靖人物风采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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