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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永靖县2019年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征集招聘岗位的通知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9-05-09 | 浏览次数:29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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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临夏州人社局《关于临夏州2019年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征集招聘岗位的通知》(临州人社通[2019]104号)精神,为充分调动我县广大企业积极性和主动性,向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提供更多、更优质的岗位,现就2019年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招聘岗位征集工作通知如下: 一、扶持政策 按照《2019年支持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实施方案》规定,省财政对通过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招聘的毕业生给予每人每月1500元的生活补贴,补贴期限为三年。用人单位与毕业生依法订立劳动合同、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发放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报酬。 二、申报方式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企业自愿向我县人社局申报服务单位资格和岗位需求信息; (二)企业在申报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1、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工商营业执照(社会组织登记证)、税务登记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社保部门出具的在册职工参加社会保险证明,劳动监察部门出具的未拖欠员工工资证明; 3、企业简介,包括:企业名称、主营业务、生产规模、在册职工、近3年经营和纳税情况等信息。 4、《临夏州2019年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岗位需求表》(见附件) 四、申报时间和地点 (一)申报时间:2019年5月13日至5月27日 (二)申报地点:永靖县人社局310室 五、申报要求 (一)初次申报的企业,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确定为服务企业: 1、企业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的; 2、不严格遵守《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不履行社会保险义务的; 3、违法经营,不按章纳税,有不良诚信记录的; 4、企业经营状况连续3年呈负增长的; 5、近3年受到劳动监察部门查处,有拖欠员工工资情况的; 6、经营管理松散,近3年被有关部门通报批评或受到处理,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 (二)2014年至2016年期间取得引导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资格的企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不得不申报2019年支持普通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项目: 1、以“空挂”方式骗取财政扶持资金的; 2、虚报考勤结果的; 3、不按时足额向服务人员发放工资报酬的;

4、不依法为服务人员缴纳社会保险的。

附件: 2019年支持高校毕业生到企业就业招聘岗位申报表.xls


永靖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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