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卫生乡镇(县城)标准(2014版)》、《全国爱卫会关于做好下放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评审工作的指导意见(试行)》的有关规定,我县申报创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乡镇(县城),近期省爱卫办组织专家通过暗访、资料审核、技术评估等方式进行了综合审定。经专家评审,我县符合国家卫生乡镇(县城)创建标准。
按照有关规定,对永靖县创建2017-2019周期国家卫生县城进行公示,公示期为2019年9月12日—9月26日(为期两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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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
2019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