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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永靖县总工会关于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的招聘通知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9-12-08 | 浏览次数:2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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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甘肃省总工会关于进一步加强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甘总工发〔2019〕72号)文件精神,省上下达我县集体协商指导员指标3名,要求逐年完成招聘任务。按照《甘肃省工会社会化工会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甘总工发〔2018〕70号)有关规定,现向全县范围内公开招聘。 一、人员条件 1、认真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工会发展道路,政治立场坚定,品行端正,作风严谨,办事公道,热心服务职工群众,廉洁自律,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 2、年龄30岁以下,全日制大专学历以上(含高职)。 3、掌握国家和地方劳动法律法规和相关政策,熟悉企业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制度,以及劳动工资、社会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等相关专业知识。 4、熟悉集体协商工作,具备一定的集体协商知识和实践经验,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协商谈判能力和研究解决问题的能力。 5、身体健康,能独立承担参加协商、调查研究、工作指导和培训教学等任务。选聘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应优先选用具有协调劳动关系专业资质及曾在劳动人事和法律援助机构工作的人员,将具有一定专业知识、热心服务职工群众的人才纳入到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队伍中来。 二、报名与录用 符合条件人员,在12月15日前请携带毕业证原件、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县总工会报名,按照招录人员1:6比例拟定报名人选,经参加统一考试后,按分数高低进入拟招录人员库。 三、报名地点 县委统办大楼1530县总工会办公室。 联系人:金和智 联系电话:13993049370
永靖县总工会 2019年1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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