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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新冠肺炎领导小组公告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02-04 | 浏览次数:3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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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工作,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对武汉等重点疫区返回人员和与外地确诊患者密切接触人员,实施严格的居家隔离措施,居家隔离人员需要生活救助时,拨打民政救助电话。发现隔离人员擅自外出的,拨打举报电话。若出现发热、咳嗽、咽痛、胸闷、呼吸困难、乏力、恶心呕吐、腹泻等症状时,立即向村委会(社区)联系人员或医务人员报告,情况严重的,拨打医疗机构电话。


现将疫情防控工作机构联系电话公布如下:

1.县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0930—8823089;

2.县卫生健康局:0930—8830780;

3.县疾控中心:0930—8832573;

4.县公安局(监督举报):110;

5.县民政局(生活救助):0930—8832286;

6.县人民医院(定点医疗机构):0930—8888133;



永靖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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