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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禁在 2020 年元宵节期间开展“送火把” 及各类群众性文娱活动的公告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0-02-06 | 浏览次数:16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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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前,正是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防控的最关键时期,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根据省、州有关要求,经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研究,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2020年元宵节期间,农村严禁“送火把”,严禁集中在户外跳火堆,县城禁止“送火把”和跳火堆。不得组织各类群众性文娱活动,不得举办猜灯谜、庙会、上香等活动,减少人员聚集和流动。

二、严禁组织、参与各种聚会、聚餐活动。

三、乡村两级组织要加大管控力度,认真做好群众宣传劝导工作。广大群众要增强自觉意识、积极响应,不听劝导者由县公安机关依法依规从严从重查处,组织或参与上述行为的国家公职人员,由县纪委监委严肃处理。



永靖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        

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0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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