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查,2020年5月8日我局对永靖县大庄村至雾宿山道路硬化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审批决定。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公告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决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提起行政复议,也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提起行政诉讼。
联系电话:0930-8835148
通讯地址:永靖县古城新区环保大厦
公示期:2020年5月8日起(5个工作日)
序号 |
审批文号 |
批复时间 |
项目名称 |
建设地点 |
建设单位 |
环评单位 |
报告类型 |
1 |
永环评字【2020】5号 |
2020年5月8日 |
永靖县大庄村至雾宿山道路硬化工程 |
永靖县太极镇大庄村 |
永靖县库区移民服务中心 |
甘肃大容环境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
报告表 |
附件: 永靖县大庄村至雾宿山道路硬化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pdf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
2020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