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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县2021年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储备库笔试通知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03-03 | 浏览次数:2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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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永靖县2021年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储备库公开选聘公告》和考务安排,定于2021年3月7日(星期日)上午进行笔试,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笔试时间
       2021年3月7日(星期日)上午9:00-11:00

二、笔试地点

永靖中学

三、笔试准考证领取时间、地点
       2021年3月5日早上9:00—12:00,下午14:30-17:30。逾期未领取者视为自动放弃笔试资格。

领取地点:农业农村局主楼二楼农经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张燕燕 15349301987、赵兴慧 15009409066。

四、有关要求

(一)考生凭准考证和本人有效身份证明(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参加考试,两证不全不得参加考试。

(二)考生应提前熟悉考点地址和交通路线,提前60分钟到达考点。

(三)准考证是考生笔试、面试等环节的必备证件,请妥善保管,遗失不补。

五、考试期间疫情防控须知

(一)所有参加笔试人员领取准考证时须出示“甘肃省健康出行二维码”,并逐个询问相关信息,进行体温测量,体温正常,且“健康码”显示为绿码的,方可领取准考证。

(二)考试期间,考生应自备口罩,在考点入场至考后离场等人群聚集环节,须全程佩戴口罩,但在接受身份识别验证等特殊情况下须摘除口罩。

(三)考生入场时,应主动配合工作人员接受体温检测,如发现体温≥37.3℃,需现场接受体温复测,如体温仍超标准,须由现场医护人员再次使用水银温度计进行腋下测温。对于连续三次测温≥37.3℃的考生经卫生健康部门专家评估决定是否参加考试。

(四)所有参加笔试人员在近期应避免在国(境)外旅行、居住;避免与新冠肺炎确诊病例、疑似病例、无症状感染者接触。

(五)考生不得提供身体健康状况虚假信息,对于隐瞒病情、故意压制症状、瞒报漏报健康情况的考生,一经发现,一律不得参加考试,并追究本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


永靖县村集体经济组织人才储备库

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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