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永靖县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的公告
为全面贯彻落实《临夏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临夏州生态环境局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细则>的通知》(临州发改环资〔2020〕259号)精神,保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保障生态环境安全,有力有序有效治理塑料污染,努力建设幸福美好新永靖。现有关规定公告如下:
一是全县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25毫米的超薄塑料购物袋;禁止生产和销售厚度小于0.01毫米、强度及耐侯性能等不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聚乙烯农用地膜;禁止以医疗废物为原料制造塑料制品;禁止废塑料进口。
二是全县范围内禁止生产和销售一次性发泡塑料餐具、一次性塑料棉签;禁止生产含塑料微珠的日化产品。
三是全县范围内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吸管。
现予以发布公告。
特此公告。
永靖县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