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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应急】丨森林草原防火倡议书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21-03-17 | 浏览次数:2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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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 林 草 原 防 火 倡 议 书


全县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

春风拂面沁心田,绿柳垂绦意盎然,马上就到清明祭祀扫墓、外出踏青、春耕生产的活动阶段,春季风大物燥,是森林草原火灾的多发季节,特别是近年来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我们牢固树立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大力实施退耕还林、退牧还草等一系列生态环境保护措施,全县各种草类植物生长茂密,草树混交,林下枯枝落叶较厚,加之气温回升、天干物燥,全县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形势异常严峻。

各位父老乡亲,我们非常理解您在清明时期现场祭扫的需求,但非常时期必须有非常之举,为预防和减少森林草原火灾,推动移风易俗,确保全县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资源安全。在此,我们向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发出如下倡议:

一、义务防火宣传

牢固树立“林草防火,人人有责”的意识,自觉当好森林草原防灭火义务宣传员,积极向家人、亲朋好友宣传保护好森林草原的重要性和森林草原火灾的严重危害性,尤其加强对痴、呆、聋、哑、傻、精神病人等特殊人群的监护监管,确保野外用火安全,极力形成“全民参与、社会支持、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浓厚氛围。

二、加强自我约束

广大群众要坚持从我做起,从身边做起,切实树牢安全防范意识,强化自我管控约束,做到不携带火种和易燃易爆物品进入林草区域,不在林草区域吸烟、烧烤、野炊、燃放烟花爆竹,坚决杜绝烧荒、烧田埂、烧秸秆等重大火灾隐患行为。

三、倡导文明祭祀

清明节是森林草原防火特险期,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是引发森林草原火灾的主要原因。广大群众要主动移风易俗,自觉摒弃上坟祭祖燃香烛、烧纸钱等陋习,提倡鲜花祭奠、植树祭奠、家庭追思、网上留言等文明祭祀活动,做到绿色祭祀、文明祭祀、安全祭祀,既庄重节俭,又绿化环境。

四、履行防火义务

火灾无情人有情,广大群众要深刻认识森林草原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做好森林草原防灭火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和义务,我们要相互监督安全用火,共同提升依法防火能力、科学防火能力、综合防控能力、火情处置能力,确保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和人员伤亡事故。

五、树立法制观念

森林草原防火是一项社会公益事业,请大家自觉遵守《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对森林、林木、草地的经营单位或者个人未履行森林草原防火责任的,或未经批准擅自在森林草原防火区内野外用火的,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将追究相应法律责任。发现火情,请立即拨打报警电话。

在此特别提醒:一旦发生、发现森林草原火灾,要第一时间拨打119或12119报警,同时组织村社干部群众开展自救,严禁组织老弱病残和孕妇、儿童、中小学生上山扑火。要及时向县应急管理、自然资源、林草、消防等部门和属地乡镇报告,实现森林草原火灾“打早打小打了”。

全县广大父老乡亲们,缅怀亲人,贵在心意,重在文明,让我们携手行动起来,从现在做起,从你我做起,共同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做绿色家园的守护者、做文明祭祀的倡导者、做生态建设的参与者,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严防火灾,共同守护好我们的绿色家园,为建设幸福美好新永靖贡献力量。


永靖县安全生产委员办公室

2021年3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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