杨泉通,是永靖县太极镇一名普通的人民调解员。2003年当他第一次走上这个岗位的时候,怎么也想不到,自己会一干就是16年。对调解员工作从陌生到熟悉,从熟悉到挚爱,他用一腔热血,干出了不平凡的成绩。他,如和风春雨,化解了无数人心中的冰霜雪雨,被授予“全国模范人民调解员”和全州“金牌调解员”称号。在与调解员和被调解人的交谈中,记者了解到荣誉背后的故事。
刻苦学习打铁还需自身硬
“自从参与人民调解工作以来,为了持续提升自身的整体素质,一有空闲,我就及时学习法律法规和翻阅报纸杂志,第一时间掌握政策性法规,并钻研各类典型案例,这已成为我的必修课。”杨泉通告诉记者。
太极镇位于永靖县城附近,在城乡一体化开发建设和重大项目的实施过程中,群众会得到一笔征地拆迁补偿款,由此也会引发一些矛盾纠纷。杨泉通作为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利用所学的法律法规知识,带领司法所工作人员,针对各类矛盾纠纷的不同特点,采取“集中受理、分类梳理、归口办理、限期处理”的方式,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已先后成功化解矛盾纠纷近3000起,化解率高达98%,当事人履行率达100%,没有发生一起“群体访、重复访、越级访”事件,所有矛盾纠纷都被“就地化解”。
不畏艰难向农民工伸援手
“在人民调解路上,我们最怕的不是‘跑断腿’,而是当你面对弱势群体利益与部门利益平等时,该如何抉择,如何让部门让利于弱势群体。”这是杨泉通调解了一起农民工工资纠纷后发出的感叹。
2018年4月16日,杨泉通受理调解了一起李某拖欠太极镇中庄村孔某等20名农民工17.9万元工资的纠纷。经调查,2015年,孔某等20名农民在李某承包的工程项目工地打工,到完工结算工资时,李某以无力支付工资为由,只给孔某等20位农民工出具了欠条,承诺2016年年底结清。但李某因个人原因,直到杨泉通受理调解这起纠纷,所欠工资仍未兑现承诺结清。就在受理调解这起纠纷后不久,李某的部分承包地因建设被依法征用,其获得一笔征地补偿款。得知消息后,杨泉通便多次上门对李某法理并举、开导劝解,直到李某答应用土地补偿款付清农民工工资,并签订了调解协议书。
9月25日,就在太极司法所组织双方当事人准备进行发放农民工工资时,发现李某的土地补偿款已被法院依法冻结。杨泉通及时联系县法院执行庭才得知,原来李某在县农行和中庄信用社分别有7万多元、4万元的债务,已被这两家银行在法院作了诉前保全,共计保全金额11万多元,而李某的土地补偿款只有24万元,如果还了银行的债务,20名农民工的工资就无法结清了。
难题摆在了杨泉通面前:农民工向司法所提交了调解申请,银行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了财产保全。无论是农民工还是银行,向债务人追偿债务的路子都走得合理合法。如果法院依法划拨的话,首先受益的是银行,农民工工资无法全部兑现。一想到农民工为了生活,一年到头在烈日下挥汗如雨、拼命劳作的情景,杨泉通就感到肩上的担子特别沉重。为此,他又在两家银行轮番“上阵”,一次次走访,最终取得了银行的理解和支持。事情有了进展,他赶紧组织两家银行负责人、农民工代表,与李某坐在一起进行调解,经过4个小时的协商,最终达成银行让步、先保证兑现农民工工资的调解协议。
10月15日,司法所联系组织县法院执行庭负责人、县农行负责人、中庄信用社负责人及农民工和李某,对李某所欠债务进行了划拨和发放。
勇于担当 以诚心换真情
正如大多数人所说,基层调解工作充满了“里外受气,吃力不讨好”的色彩,更何况面对太极镇这样一个拥有2万多人口的大镇,谁都不敢轻言简单。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有多大担当才能干多大事业,尽多大责任才能有多大成就。”人民调解员如果没有担当,就无法满足人民群众多样化多层次多方面的美好生活新需求。20多年来,杨泉通正是出于对人民调解工作的执着和热爱,凭着对群众的满腔热情,始终脚踏实地坚守在人民调解的第一道防线上。
有人说:“真正有效的交流与沟通是建立在平等和尊重之上。”通过倾听、交流、疏导,杨泉通用真诚让当事人找到了宣泄点,抓住了解决问题的关键点。因此,在每一起矛盾纠纷调解中,他都能维护法律的尊严、百姓的利益,最主要的是提升了政府的公共服务水平,切实夯实了党执政为民的群众基础。(记者:张姝 赵怀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