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靖县按照省州要求,认真落实一二类低保户、特殊供养人员、孤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缴费每人220元全额资助,三四类低保、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每人70元定额资助政策,实现了全县特殊困难人群、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全覆盖。
太极镇大川村6社的罗仁梅老人的儿子长年在外打工,家中只有她和老伴两个人,生活困难,属于建档立卡贫困户。2018年、2019年在县医院进行了腿关节置换手术,两次住院共花费96000多元。由于享受精准扶贫建档立卡户“花费5——10万元,报销87%”的报销政策,再加上大病保险和医疗救助等各类补助,罗仁梅老人最终自付了6600多元,其余全部由医保基金支付报销。医保好政策不仅让老人治好了多年的顽疾,重新站了起来,还极大地减轻了老人的经济负担。
三塬镇胥塬村的金林才是建档立卡贫困户,因患胃病,先后住院5次,总计花费43000多元。虽然住院次数多,报销比例、费用计算各不相同,但5次住院治疗的自付费用仅6000多元。
2019年1月至10月底,永靖县共集中救治重大疾病患者888人次,基本医保总报销金额为1030万元。其中,建档立卡贫困人口218名,报销金额为293万元,平均每人报销1.34万元,有效解决了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因患重大疾病而致贫、返贫的问题。
今年,永靖县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数17.5519万人,参保率达100%,医保基金征缴3633万元,完成目标任务的100%。全县12398户52660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为100%。政府向特殊困难人群、建档立卡贫困户发放参保资助金437.64万元。
大力开展健康扶贫医保扶贫,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全覆盖,不让每一位建档立卡贫困户和困难群体因病致贫、因病返贫,不是遥不可及的梦想。(记者:李树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