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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工商局开展《永靖县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办法(试行)》专题宣传活动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8-05-02 | 浏览次数: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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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一”小长假期间,县工商局利用假期游客集中的时机,出动执法车辆6台,执法人员50多人,在令牌航空旅游节会场、黄河花堤、刘家峡大坝售票大厅、太极岛绿道售票厅、枣园等旅游景点和游客集聚区,大力宣传《永靖县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办法(试行)》,共散发宣传资料1.2万余份,接受游客咨询200多人次。

据了解,《永靖县旅游消费侵权先行赔付办法(试行)》规定,自2018年5月1日起,在全县范围内发生的外地游客旅游消费侵权投诉试行先行赔付制度。《规定》的出台,将切实保护广大游客合法权益,及时化解旅游消费纠纷,营造良好的旅游消费环境,不断提升永靖全域旅游文明形象,助推黄河三峡旅游业健康发展。(王安杰 孔鹏学 孔维伟  刘全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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