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县人民法院以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为抓手,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机制,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
县法院以党组全面组织、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的“一个领导机制”,保障组织领导,狠抓措施落实,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与党建工作、扶贫攻坚工作、永靖县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活动、审判执行工作、队伍作风建设、开展“法官五进”工作、法制宣传工作相结合。同时,全体干警深入学习党的民族宗教理论、民族政策、法律法规,按照“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和“五个认同”的要求,积极投身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并把创建活动贯穿到日常工作与生活中。另外,积极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通过以巡回审判、法制宣传、入户宣讲等形式,扎实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县人民法院审判职能,不断探索新形势下法院做好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的方法和措施,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民族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记者 马琼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