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巡查小组是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派出的‘钦差大臣’,负责监督扶贫领域项目实施、资金管理、驻村帮扶、整改落实等方方面面的工作。”近日,县扶贫办副主任李波说到。
据悉,为确保脱贫攻坚工作扎实有效开展,推动扶贫领域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县脱贫攻坚领导小组决定,组建3支巡查小组,对全县所有乡镇、村和县直单位脱贫攻坚工作开展巡查。巡查组采取“一日一巡查、每日一总结、一周一通报”方式,开展全天候、无死角的巡查监督。巡查组组长由县直单位纪检员担任,同时肩负脱贫攻坚作风建设专责工作组职责,优先处置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线索,对发现的违纪违法问题先期进行查处的同时,及时向县纪委监委汇报;对发现的一般性问题直接向被巡查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反馈,并勒令限期整改。 巡查组坚持“问题导向、群众参与、分片负责”的原则,通过全覆盖监督,注重抓早抓小,勤医治未病,并按照整改时限要求,对整改落实情况召开群众满意度测评,把群众满不满意作为检验巡查工作实效的唯一标准。近一个月来,3个巡查组走访群众286户,查阅档案资料120余份,发现并反馈问题106条,整改到位92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