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靖县针对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工作起步难,巩固成果、长期坚持则更难等实际问题,抓源治本、建章立制,逐步探索出了一系列群众拥护、灵活高效、运转便捷的长效机制,实现了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常态化。
一是强化组织保障。实行县级领导分片包干制,由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牵头抓总,分管领导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县级领导蹲点指导,各乡镇、各单位按其职能和管辖范围各负其责、通力协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是强化工作保障。突出市政工作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优先满足市政工作需要,在机构、人员、经费、设备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组建成立县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6个执法中队,正在组建10个乡镇执法中队,从6个部门划分出42项行政处罚权由县综合执法局统一执法;选配工作能力强、有干劲、有激情的优秀干部到市政班子,选调72名干部充实到城管队伍,市政环卫人员达481人;在县财政十分紧张的情况下,将市政建设管理经费由每年1000万元提高到3000多万元;注重向科技、设备要力量,投资150多万元购置大型洗扫车2辆,极大地提高了城区清扫保洁效率和质量。
三是强化制度保障。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积极探索有效管用的措施办法,并以制度形式固化下来,研究出台了《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办法》《物业管理办法》《烟花爆竹管理办法》《电梯管理办法》和《农村生活垃圾收集转运费征收管理办法》,实现了城乡环境综合治理的常态化、制度化、规范化。
四是强化社会保障。把发动和依靠群众作为搞好城乡环境整治的关键,大力开展“热爱永靖、建设永靖”行动,在县电视台开设专栏,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及时跟踪报道,全方位、深层次、多角度进行宣传,积极倡导文明城市从我做起、保护环境从我先行的良好风尚。同时,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将每月6—8日确定为爱国卫生日,划定区域、分片包干,由四大家主要领导和县级干部带头,广泛发动全县机关、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全面清扫责任区内环境卫生,营造了“人人关注城市环境,个个参与城市管理”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