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靖县始终把全面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作为加强环境保护的一项重要内容来抓,突出责任落实、教育宣传、源头管理、多措并举等方面,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为营造良好的发展环境和人居环境奠定了坚实基础。
一是抓责任落实,组织领导有力。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将其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与全县重点工作同安排、同部署、同落实。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经常亲自听取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方面的汇报,及时协调具体问题。县政府分管领导定期深入一线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行调研和督查,有力地促进了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同时,注重发挥县环保委员会及其成员单位的职能作用,积极推行条块式、网格化协调联动机制,全年召开环委会成员单位联系会议3次,切实做到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有责任、有抓手、有保障、有成效。
二是抓教育宣传,公众意识增强。通过悬挂横幅、张贴标语、举办讲座、知识问答、出动宣传车、电视广播播放等多种形式,开展了多层次、全方位的大气污染防治政策宣传。冬季大气污染防治期间,张贴《关于禁烧秸秆的通告》10000张,印发《大气污染防治小册子》和《秸秆禁烧小册子》共40000多份,广大群众参与环境保护的意识明显增强。
三是抓源头管理,污染因素减少。县上坚持 “三不一加大”(“高耗能高污染企业一个不批,已批未建的一个不建,已建成的一个不扩,逐步加大淘汰关停力度”)政策,严格控制污染企业数量,从源头上控制环境污染事件发生。截止目前,共审批建设项目67个,向州级审批项目出具预审意见2个,依法核发排污证16个,没有批准建设高污染工业企业项目。
四是抓指标控制,环境质量变优。加大资金投入,今年全县累计投入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达5200多万元。打击违法行动。累计查处环境违法行为21起、停产整改企业5家、依法关闭或拆除企业6家、罚款96万元。完成各项指标,全县二氧化硫完成减排22.4吨,氮氧化物完成减排4.12吨;年内共整治改造燃煤小锅炉25台,超额完成了州上下达的指标。加强尾气检测,监测机动车尾气5508辆(次),核发机动车环保检验合格标识1.22万枚,累计淘汰黄标车、老旧车590辆,永通汽车尾气监测站建成投入使用。严防秸秆焚烧。所有乡镇抽调专人24小时开展巡查,对焚烧行为及时进行处理,全县加工玉米秸秆11.3万吨,有效减少了秸秆焚烧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