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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永靖县群众信访举报转办案件办理情况公开一览表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9-08-20 | 浏览次数:17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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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受理编号 交办问题基本情况 行政区域 污染类型 调查核实情况 是否属实 处理和
整改情况
责任人
处理情况
1 234 永靖县红柳村前沟禁养区鑫翔养殖场紧邻刘兰公路,臭气扰民。 永靖县刘家峡镇 大气污染    永靖县鑫翔生态养殖场(即永靖县兴翔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刘家峡镇红柳村前沟,占地108亩,距最近的群众居住区2.5公里,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和黄河三峡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土地审批等相关手续齐全。2014年,县上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了永靖县鑫翔生态养殖有限公司,该公司投入资金500万元,修建了半敞式羊舍40栋,蓄水池3座,大型青贮池2座,封闭式库房1座,配套建设了堆粪场等附属设施。目前,正常使用羊舍只有4栋,羊存栏300余只。该养殖场自投入运营以来,定期对圈舍和堆粪场进行喷淋消毒除臭,每日清理收集粪便,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职工厕所为旱厕,洗漱用水统一收集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或绿化,对周边群众生活和大气环境没有影响。
    2016年12月,根据国家和省、州相关部门要求,县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划定永靖县畜禽(水产)养殖禁养区的通知》,该养殖场被划入禁养区范围内。
    2018年,县上在实施第四轮脱贫奔康持续工程时,刘家峡镇红柳村11户贫困群众选择了獭兔养殖模式,采取“协会+企业+基地+贫困户”的方式,将每户2万元的产业到户资金入股到永靖县安华獭兔养殖技术协会,由协会负责利用鑫翔养殖场闲置圈舍进行养殖,每年向贫困户支付保底3000元的股金分红。目前,养殖场獭兔存栏10000多只。
    目前,信访反映的问题已办结。存在的问题是全民环保意识还不够强,环保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县上将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和日常监管力度,积极督促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坚决杜绝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张翼、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刘德胜同志进行了工作约谈。
2 245 来信:永靖县鑫翔养殖场(主要养羊)夏天臭气熏天,严重影响周边居民正常生活。 永靖县刘家峡镇 大气污染    永靖县鑫翔生态养殖场(即永靖县兴翔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刘家峡镇红柳村前沟,占地108亩,距最近的群众居住区2.5公里,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和黄河三峡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土地审批等相关手续齐全。2014年,县上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了永靖县鑫翔生态养殖有限公司,该公司投入资金500万元,修建了半敞式羊舍40栋,蓄水池3座,大型青贮池2座,封闭式库房1座,配套建设了堆粪场等附属设施。目前,正常使用羊舍只有4栋,羊存栏300余只。该养殖场自投入运营以来,定期对圈舍和堆粪场进行喷淋消毒除臭,每日清理收集粪便,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职工厕所为旱厕,洗漱用水统一收集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或绿化,对周边群众生活和大气环境没有影响。
    2016年12月,根据国家和省、州相关部门要求,县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划定永靖县畜禽(水产)养殖禁养区的通知》,该养殖场被划入禁养区范围内。
    2018年,县上在实施第四轮脱贫奔康持续工程时,刘家峡镇红柳村11户贫困群众选择了獭兔养殖模式,采取“协会+企业+基地+贫困户”的方式,将每户2万元的产业到户资金入股到永靖县安华獭兔养殖技术协会,由协会负责利用鑫翔养殖场闲置圈舍进行养殖,每年向贫困户支付保底3000元的股金分红。目前,养殖场獭兔存栏10000多只。
    目前,信访反映的问题已办结。存在的问题是全民环保意识还不够强,环保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县上将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和日常监管力度,积极督促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坚决杜绝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张翼、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刘德胜同志进行了工作约谈。
3 258 *永靖县城黄河两岸到处是排污口,请实地查看。 永靖县刘家峡镇 水污染     永靖县城位于刘家峡镇,分古城新区和老城区川北、川南三大片区,居住人口约8万人。为彻底解决川南片区污水排放及原污水处理厂满负荷运行的问题,2016年9月,县上投入资金1.44亿元,动工建设古城新区污水处理厂,配套建设污水收集管网17公里,2019年5月正式投入运营,污水处理厂的建成使用,实现了县城及周边污水集中收集处理。该污水厂处理规模近期20000m³/d,远期40000m³/d,目前实际处理量为14000m³/d,出水水质达到国标一级A类排放标准,县城污水集中收集处置率达到85.6%。
    经排查,黄河两岸共有排放口29处,其中9处生活污水排放口已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当前正处汛期黄河水位较高无法封堵,待水位回落后立即进行封堵;2处为古城新区污水处理厂和刘化集团公司工业废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联网监测数据显示排放达标;1处为原县城污水处理厂尾水排放口(已停用),其余17处为雨、洪水排放口(沟)。
    目前,信访反映的问题已办结。由于受地形、规划、资金等条件限制,县城周边的大庄、罗川、上古等村,还没有规划建设雨污分流系统和污水收集管网,存在群众部分生活污水混入雨水排放设施,流入黄河的现象。下一步,县上将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和农村人居环境综合整治行动,多方争取项目资金支持,分期分批规划建设污水收集设施,逐步解决县城周边农村污水收集难题。
4 648 来信:永靖县太极镇四沟村二社孔龙虎等村民在村中心修建养猪场,臭气熏天,环境污染严重,已持续时间10年。曾多次向当地政府和环保局反映,未解决。 永靖县太极镇 大气污染     信访反映的孔龙虎等村民养殖场实为庭院式分散养殖户,位于太极镇四沟村二社,距村中心约700米,属村庄边缘位置。该区域共有分散养殖户5家,均为利用自家房前屋后闲置土地自建的庭院式非规模化养殖,分别为:
孔龙虎养殖户,于2008年开始养殖,圈舍面积约0.4亩,与孔祥辉、孔万英、孔根强3户群众相邻,现存栏猪仔32头、母猪5头,配套建有粪污收集池1座,随收随用,全部用于本社群众农田施肥。
孔万英养殖户,于2009年开始养殖,圈舍面积约0.1亩,与孔龙虎、孔根强2户群众相邻,现存栏猪仔80头、母猪6头,配套建有粪污收集池1座,随收随用,全部用于本社群众农田施肥。
孔良辉养殖户,于2008年开始养殖,圈舍面积约0.3亩,与张延虎、孔来良2户群众相邻,现存栏生猪120头,其中母猪12头,粪污随收随用,全部用于本社群众农田施肥。
孔来良养殖户,于2013年开始养殖,圈舍面积约0.2亩,与张延虎、孔良辉2户群众相邻,现存栏生猪96头,其中母猪12头,粪污随收随用,全部用于本社群众农田施肥。
孔安良养殖户,属建档立卡贫困户,于2012年开始养殖,圈舍面积约1亩,与孔三良、孔利吉2户群众相邻,现存栏生猪220头,其中母猪22头,配套建有粪污收集池1座,随收随用,全部用于本社群众农田施肥。
自2017年以来,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和太极镇政府组成联合调查组,先后多次深入现场调查处理,要求养殖户要严格落实相关污染防治措施,对产生的粪污不得随意堆放,随时消毒除臭、杀虫灭蝇,做到日产日清,最大限度的降低粪污对周边环境的影响。同时,积极督促养殖户选择合适位置进行搬迁,但因资金、场地等原因,目前只有孔龙虎养殖户已搬迁。
    目前,信访反映的问题已办结。存在的问题有:宣传力度还不够大,部分群众的生态环保意识不够高;养殖户习惯于传统家庭式养殖,异地标准化养殖的意识不强,搬迁方面存在一定困难,等等。下一步,县上将严格按照中央、省、州部署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管力度,督促养殖户做到粪污日产日清。同时,加强宣传教育,引导养殖户尽快搬迁,确保周边群众生产生活不受影响。
5 886 永靖县红柳台村前沟的鑫翔养羊场羊粪冲进黄河,严重污染水源。 永靖县刘家峡镇 水污染    
    永靖县鑫翔生态养殖场(即永靖县兴翔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刘家峡镇红柳村前沟,占地108亩,距最近的群众居住区2.5公里,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和黄河三峡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土地审批等相关手续齐全(附件1)。2014年,县上通过招商引资的方式,引进了永靖县鑫翔生态养殖有限公司,该公司投入资金500万元,修建了半敞式羊舍40栋,蓄水池3座,大型青贮池2座,封闭式库房1座,配套建设了堆粪场等附属设施。目前,正常使用羊舍只有4栋,羊存栏300余只。该养殖场自投入运营以来,定期对圈舍和堆粪场进行喷淋消毒除臭,每日清理收集粪便,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职工厕所为旱厕,洗漱用水统一收集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或绿化,对周边群众生活和大气环境没有影响。同时,我县地处黄土高原,属温带半干旱偏旱气候类型,年平均降雨量仅有260毫米左右,该养殖场距离黄河3公里,因此不存在信访反映的羊粪冲入黄河污染水源的问题。           
    目前,信访反映的问题已办结。存在的问题是全民环保意识还不够强,环保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县上将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和日常监管力度,积极督促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坚决杜绝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张翼、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刘德胜同志进行了工作约谈。
6 1066 永靖县红柳台村前沟的鑫翔养羊场距离黄河水源保护区很近,下雨时羊粪直接流入黄河,严重污染水源。 永靖县刘家峡镇 水污染     永靖县鑫翔生态养殖场(即永靖县兴翔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刘家峡镇红柳村前沟,占地108亩,距最近的群众居住区2.5公里,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和黄河三峡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土地审批等相关手续齐全。2014年投入资金500万元,修建了半敞式羊舍40栋,蓄水池3座,大型青贮池2座,封闭式库房1座,配套建设了堆粪场等附属设施。目前,正常使用羊舍只有4栋,羊存栏300余只。        
现场调查发现,该养殖场定期对圈舍和堆粪场进行喷淋消毒除臭,每日清理收集粪便,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职工厕所为旱厕,洗漱用水统一收集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或绿化,场区内没有发现随意堆放羊粪等问题,该养殖场距离黄河3公里,调查中没有发现羊粪冲入黄河污染水源的问题。
    7月26日,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刘家峡镇组成工作组深入现场,要求该养殖场进一步做好粪便清理、圈舍消毒等工作;刘家峡镇组织召开红柳村村“两委”会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现场进行了解释说明,并宣传了相关环保知识。
    目前,信访反映的问题已办结。存在的问题是全民环保意识还不够强,环保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县上将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和日常监管力度,积极督促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坚决杜绝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张翼、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刘德胜同志进行了工作约谈。
7 1188 永靖县红柳台前沟鑫翔养殖场距离黄河水源保护区很近,下雨时羊粪随雨水直接流入黄河,严重污染水源。 永靖县刘家峡镇 水污染     永靖县鑫翔生态养殖场(即永靖县兴翔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刘家峡镇红柳村前沟,占地108亩,距最近的群众居住区2.5公里,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和黄河三峡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土地审批等相关手续齐全。2014年投入资金500万元,修建了半敞式羊舍40栋,蓄水池3座,大型青贮池2座,封闭式库房1座,配套建设了堆粪场等附属设施。目前,正常使用羊舍只有4栋,羊存栏300余只。现场调查发现,该养殖场定期对圈舍和堆粪场进行喷淋消毒除臭,每日清理收集粪便,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职工厕所为旱厕,洗漱用水统一收集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或绿化,场区内没有发现随意堆放羊粪等问题,该养殖场距离黄河3公里,调查中没有发现羊粪冲入黄河污染水源的问题。
    7月26日,县委、县政府责成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和刘家峡镇主要负责人再次深入现场调查核实,并督促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同时,刘家峡镇组织召开红柳村村“两委”会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现场进行了解释说明,并宣传了相关环保知识。
    7月31日,刘家峡镇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再次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组织群众到鑫翔养殖场及周边实地查看,并在全村范围内征求群众意见,均表示不存在信访反映的问题。
    8月1日,省州县核查组再次深入现场调查核实,现场发现一私自屠宰、渗透排污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立即停止屠宰行为,8月2日前完成清理整改工作。目前,县公安机关依法对责任人马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目前,信访反映的问题已办结。存在的问题是全民环保意识还不够强,环保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县上将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和日常监管力度,积极督促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坚决杜绝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张翼、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刘德胜同志进行了工作约谈。
8 1275 来信:永靖县红柳台村前沟的鑫翔养殖场,雨天羊粪被雨水冲入黄河,严重污染水源。 永靖县刘家峡镇 水污染     永靖县鑫翔生态养殖场(即永靖县兴翔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刘家峡镇红柳村前沟,占地108亩,距最近的群众居住区2.5公里,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和黄河三峡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土地审批等相关手续齐全。2014年投入资金500万元,修建了半敞式羊舍40栋,蓄水池3座,大型青贮池2座,封闭式库房1座,配套建设了堆粪场等附属设施。目前,正常使用羊舍只有4栋,羊存栏300余只。现场调查发现,该养殖场定期对圈舍和堆粪场进行喷淋消毒除臭,每日清理收集粪便,用于周边农田施肥;职工厕所为旱厕,洗漱用水统一收集后,用于场区洒水抑尘或绿化,场区内没有发现随意堆放羊粪等问题,该养殖场距离黄河3公里,调查中没有发现羊粪冲入黄河污染水源的问题。
    7月26日,县委、县政府责成县生态环境、农业农村等部门和刘家峡镇主要负责人再次深入现场调查核实,并督促落实各项污染防治措施。同时,刘家峡镇组织召开红柳村村“两委”会议,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现场进行了解释说明,并宣传了相关环保知识。
    7月31日,刘家峡镇会同县农业农村局再次组织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组织群众到鑫翔养殖场及周边实地查看,并在全村范围内征求群众意见,均表示不存在信访反映的问题。
    8月1日,省州县核查组再次深入现场调查核实,现场发现一私自屠宰、渗透排污的违法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责令立即停止屠宰行为,8月2日前完成清理整改工作。目前,县公安机关依法对责任人马某予以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
    目前,信访反映的问题已办结。存在的问题是全民环保意识还不够强,环保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县上将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和日常监管力度,积极督促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坚决杜绝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张翼、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刘德胜同志进行了工作约谈。
9 1380 来信:村民认为永靖县红柳台村前沟鑫翔养殖场修建在禁养区内,且此羊圈紧邻213国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7号)及永靖县人民政府(永政发〔2016〕250号)文件要求。 永靖县刘家峡镇 大气污染     永靖县鑫翔生态养殖场(即永靖县兴翔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刘家峡镇红柳村前沟,占地108亩,距离213国道10米,距最近群众居住区2.5公里,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和黄河三峡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土地审批等相关手续齐全。2014年,投入资金500万元,修建了半敞式羊舍40栋,蓄水池3座,大型青贮池2座,封闭式库房1座,配套建设了堆粪场等附属设施。2018年,县上在实施第四轮脱贫奔康持续工程时,刘家峡镇红柳村11户贫困群众选择了獭兔养殖模式,采取“协会+企业+基地+贫困户”的方式,将每户2万元的产业到户资金入股到永靖县安华獭兔养殖技术协会,由协会负责利用鑫翔养殖场闲置圈舍进行养殖,每年向贫困户支付保底3000元的股金分红。目前,养殖场獭兔存栏10000多只。
    2016年12月,根据国家和省、州相关部门要求,县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划定永靖县畜禽(水产)养殖禁养区的通知》,该养殖场被划入禁养区范围内,《通知》明确规定“禁养区范围内已建畜禽养殖场(户)要在3年内逐步实现关停、转产或搬迁”。因未到规定期限,暂无法强制关停该养殖场。目前,场内的羊已全部出栏,停止养殖,对场内及周边的环境卫生进行了集中清理。8月3日,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及刘家峡镇召开专题会议,就鑫翔养殖场批养不符等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决定对该养殖场即刻关停,并责令整改,鑫翔养殖场负责人承诺从即日起将养殖场内养殖的獭兔全部转移,并关停该养殖场。           
    目前,信访反映的问题已办结。存在的问题是全民环保意识还不够强,环保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县上将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和日常监管力度,积极督促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坚决杜绝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张翼、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刘德胜同志进行了工作约谈。
10 1414 永靖县徐丁镇中林村王家圈社以西200米山沟内甘肃建投采石场,开山炸石,破坏林木,噪音扰民,且来往运输卡车扬尘严重。另该场设置关卡,安排暗哨,规避检查。 永靖县刘家峡镇 大气污染     信访反映的砂石料厂系甘肃建投矿业有限公司,位于徐顶乡中林村樱桃沟,采矿许可、环评等手续齐全,开采矿种为建筑用砂,开采方式为露天开采。2017年11月,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推进矿产资源开发整合工作的通知》精神,县上制定出台了《永靖县砂石粘土矿山整合意见》和《永靖县砂石料矿山企业整合工作实施方案》,按照“以大并小、以优并劣”的原则,选定实力雄厚、管理规范、技术先进和社会责任感较强的甘肃建投矿业有限公司,签订了《永靖县砂石料矿产资源整合协议》。由甘肃建投矿业有限公司对徐顶乡中林村砂石料场进行整合及生态恢复治理。为明确甘肃建投矿业有限公司开展生态恢复治理的范围、标准和时限要求,2018年5月,县上委托甘肃地质工程勘查院编制完成了《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方案》,目前甘肃建投矿业公司正在按照该方案进行生态恢复治理,争取年内完成工程措施,2020年底完成生态措施。甘肃建投矿业有限公司从2018年开始实施生态恢复治理,在恢复治理过程中,为清理施工机械无法排除的危岩、孤石,甘肃建投矿业公司委托有爆破资质的单位,在安全范围内采取局部爆破的方式进行清除,有时存在爆破作业的现象。施工部位位于原采砂点采掘面,不存在破坏林木和植被的现象。根据生态恢复治理要求,甘肃建投矿业公司拉运大量粘土用于覆土种植,在拉运过程中严格落实篷布遮盖的要求,同时安排人员定期对道路进行洒水抑尘,但在倾倒平整覆土时会产生扬尘现象。根据国家和省、州关于安全生产的相关规定,对施工现场进行封闭作业,在入口处设立值班室,安排值班人员,设置警示标牌,严防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发生意外事故。
    目前,信访反映的问题已办。存在的问题:日常监管和环保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11 1448 永靖县岘塬镇笔架山南山绿化站南侧50米处永靖县岘塬砖厂、刘家砖厂占用林地,无证采矿,破坏树木。另砖厂生产期间冒黑烟,污染环境。 永靖县刘家峡镇 大气污染    
    信访反映的永靖县岘塬乡刘家砖厂和永靖县岘塬乡岘塬砖厂位于岘塬镇笔架山以南的刘家村和岘塬村,均为村办企业,年生产规模在1万吨左右,配套建设有除尘脱硫环保设施。两家砖厂应急生产所用粘土均为周边项目建设、削山平地等废弃粘土,不存在占用林地、破坏树木的现象。
    生产期间,县环保部门适时对两家企业排污情况进行明察暗访和监督性检测,严防烟尘超标排放污染环境。8月1日晚,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带领县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局主要负责人对7家应急生产砖厂进行了暗访督查,要求企业严格落实环保措施,长期稳定运行环保设备,确保达标排放;生态环境、自然资源部门将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如发现超标排污行为,将依法依规进行处理。8月2日至3日,岘塬镇镇村两级对企业周边群众就“冒黑烟”问题进行了走访调查,群众表示未发现两家企业“冒黑烟”现象;同日,州环境保护监测站对信访反映的两家砖厂废气排放情况进行了监测,监测结果均合格。同时,县上对全县用砖需求和7家应急生产砖厂存量用砖进行了全面摸底调查,从调查情况看,存量用砖基本能够满足脱贫攻坚项目建设需求,决定7家应急砖厂将现有砖坯消化后予以关停。
    目前,信访反映的问题已办结。存在的问题:一是受地理地质条件、融投资等因素制约,大型绿色环保建材企业筹建工作缓慢。二是日常监管和环保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
12 1498 村民认为永靖县红柳台村前沟鑫翔养殖场修建在禁养区内,且此羊圈紧邻213国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7号)及永靖县人民政府(永政发〔2016〕250号)文件要求。 永靖县刘家峡镇 大气污染     永靖县鑫翔生态养殖场(即永靖县兴翔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刘家峡镇红柳村前沟,占地108亩,距离213国道10米,距最近群众居住区2.5公里,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和黄河三峡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土地审批等相关手续齐全。2014年,投入资金500万元,修建了半敞式羊舍40栋,蓄水池3座,大型青贮池2座,封闭式库房1座,配套建设了堆粪场等附属设施。2018年,县上在实施第四轮脱贫奔康持续工程时,刘家峡镇红柳村11户贫困群众选择了獭兔养殖模式,采取“协会+企业+基地+贫困户”的方式,将每户2万元的产业到户资金入股到永靖县安华獭兔养殖技术协会,由协会负责利用鑫翔养殖场闲置圈舍进行养殖,每年向贫困户支付保底3000元的股金分红。目前,养殖场獭兔存栏10000多只。
    2016年12月,根据国家和省、州相关部门要求,县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划定永靖县畜禽(水产)养殖禁养区的通知》,该养殖场被划入禁养区范围内,《通知》明确规定“禁养区范围内已建畜禽养殖场(户)要在3年内逐步实现关停、转产或搬迁”。因未到规定期限,暂无法强制关停该养殖场。目前,场内的羊已全部出栏,停止养殖,对场内及周边的环境卫生进行了集中清理。8月3日,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及刘家峡镇召开专题会议,就鑫翔养殖场批养不符等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决定对该养殖场即刻关停,并责令整改,鑫翔养殖场负责人承诺从即日起将养殖场内养殖的獭兔全部转移,并关停该养殖场。           
    目前,信访反映的问题已办结。存在的问题是全民环保意识还不够强,环保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县上将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和日常监管力度,积极督促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坚决杜绝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张翼、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刘德胜同志进行了工作约谈。
13 1573 市民对向中央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反映的受理编号1188、1275、1380号问题处理结果不满意。村民希望尽快落实相关文件要求,将鑫翔养殖场拆除。 永靖县刘家峡镇 大气污染     永靖县鑫翔生态养殖场(即永靖县兴翔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刘家峡镇红柳村前沟,占地108亩,距离213国道10米,距最近群众居住区2.5公里,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和黄河三峡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土地审批等相关手续齐全。2014年,投入资金500万元,修建了半敞式羊舍40栋,蓄水池3座,大型青贮池2座,封闭式库房1座,配套建设了堆粪场等附属设施。2018年,县上在实施第四轮脱贫奔康持续工程时,刘家峡镇红柳村11户贫困群众选择了獭兔养殖模式,采取“协会+企业+基地+贫困户”的方式,将每户2万元的产业到户资金入股到永靖县安华獭兔养殖技术协会,由协会负责利用鑫翔养殖场闲置圈舍进行养殖,每年向贫困户支付保底3000元的股金分红。目前,养殖场獭兔存栏10000多只。
    2016年12月,根据国家和省、州相关部门要求,县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划定永靖县畜禽(水产)养殖禁养区的通知》,该养殖场被划入禁养区范围内,《通知》明确规定“禁养区范围内已建畜禽养殖场(户)要在3年内逐步实现关停、转产或搬迁”。因未到规定期限,暂无法强制关停该养殖场。目前,场内的羊已全部出栏,停止养殖,对场内及周边的环境卫生进行了集中清理。8月3日,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及刘家峡镇召开专题会议,就鑫翔养殖场批养不符等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决定对该养殖场即刻关停,并责令整改,鑫翔养殖场负责人承诺从即日起将养殖场内养殖的獭兔全部转移,并关停该养殖场。           
    目前,信访反映的问题已办结。存在的问题是全民环保意识还不够强,环保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县上将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和日常监管力度,积极督促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坚决杜绝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张翼、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刘德胜同志进行了工作约谈。
14 1721 市民认为永靖县红柳台村前沟鑫翔养殖场修建在禁养区内,且此羊圈紧邻213国道,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部令》(〔2010〕7号)及永靖县人民政府(永政发〔2016〕250号)文件要求。 永靖县刘家峡镇 大气污染     永靖县鑫翔生态养殖场(即永靖县兴翔生态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位于刘家峡镇红柳村前沟,占地108亩,距离213国道10米,距最近群众居住区2.5公里,不在水源地保护区和黄河三峡湿地自然保护区范围内,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土地审批等相关手续齐全。2014年,投入资金500万元,修建了半敞式羊舍40栋,蓄水池3座,大型青贮池2座,封闭式库房1座,配套建设了堆粪场等附属设施。2018年,县上在实施第四轮脱贫奔康持续工程时,刘家峡镇红柳村11户贫困群众选择了獭兔养殖模式,采取“协会+企业+基地+贫困户”的方式,将每户2万元的产业到户资金入股到永靖县安华獭兔养殖技术协会,由协会负责利用鑫翔养殖场闲置圈舍进行养殖,每年向贫困户支付保底3000元的股金分红。目前,养殖场獭兔存栏10000多只。
    2016年12月,根据国家和省、州相关部门要求,县上制定下发了《关于划定永靖县畜禽(水产)养殖禁养区的通知》,该养殖场被划入禁养区范围内,《通知》明确规定“禁养区范围内已建畜禽养殖场(户)要在3年内逐步实现关停、转产或搬迁”。因未到规定期限,暂无法强制关停该养殖场。目前,场内的羊已全部出栏,停止养殖,对场内及周边的环境卫生进行了集中清理。8月3日,县农业农村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及刘家峡镇召开专题会议,就鑫翔养殖场批养不符等问题进行了研究讨论,决定对该养殖场即刻关停,并责令整改,鑫翔养殖场负责人承诺从即日起将养殖场内养殖的獭兔全部转移,并关停该养殖场。           
    目前,信访反映的问题已办结。存在的问题是全民环保意识还不够强,环保政策法规宣传力度还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县上将持续加大宣传引导和日常监管力度,积极督促严格落实污染防治措施,坚决杜绝环境污染问题发生。     县委、县政府分管领导对县生态环境局局长张翼、县农业农村局局长刘德胜同志进行了工作约谈。
15 2317 2019年8月7日、8日晚上,永靖县徐顶乡青坡沟村南侧100米处便道上,有单位(不详)在此处倾倒了大量的建筑垃圾(10辆大卡车的装修垃圾)。 永靖县徐顶乡 固废污染     信访反映的“青坡沟”位于永靖县徐顶乡与兰州市西固区柳泉乡的交界处,距离永靖县城约40公里,兰州市西固区约1公里。经现场核实,青坡沟南侧100米处便道上约有垃圾120方,以生活垃圾为主,掺杂少量建筑垃圾。
    8月10日,徐顶乡会同州生态环境局永靖分局、住建局、陈井镇派出所第一时间对倾倒点进行了查封,并组织人员将所有垃圾清理转运至永靖县生活垃圾填埋场。8月11日,乡村两级通过走访调查,有群众表示,8月7日、8日凌晨,有不详车辆在此处倾倒垃圾。
    目前,信访反映的问题已办结。下一步,进一步强化动态巡查和日常监管力度,并在重点路口安装监控探头,从源头上杜绝违规倾倒垃圾的问题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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