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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告】关于在全县范围内开展打击“黑车”非法营运专项整治工作的通告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9-11-18 | 浏览次数:1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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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加强永靖县道路交通秩序管理,严厉打击“黑车”非法营运行为,保障从业人员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营造安全、文明、畅通、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整治重点 1.全县巡游揽客“黑车”非法经营行为; 2.利用微信、QQ群等网络载体非法揽客的行为; 3.长期往返机场、火车站接送旅客的非法经营行为; 4.汽车客运站点及周边有组织的拉客行为; 5.客运车辆长期从事异地经营行为; 6.煽动、蛊惑道路客运从业人员停运、罢运等扰乱客运市场秩序的行为; 7.有组织的“黑车”营运团伙、非法营运的牵头者和组织者、非法调度配客的中介组织、欺行霸市、带有黑(恶)势力性质的非法运营组织和扰乱市场营运秩序的团伙。 上述违法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从严从重处罚,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之规定由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行业提倡 请道路运输客运企业自觉遵守道路运输行业相关法律法规,依法合规诚信经营,共同抵制非法经营行为,加强行业自律和监督;请广大人民群众强化安全出行意识,从自我做起,主动抵制,拒绝乘坐非法经营车辆。 三、举报方式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从业人员积极参与,踊跃提供线索。 举报电话:110、0930-8832558、0930-8830141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永靖县公安局

永靖县交通运输局 2019年11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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