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如何打通“纪法、法法”有效衔接的“盲点”,是摆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大难题。自监察体制改革推开以来,永靖县纪委监委始终把制度机制创新作为一项重要的基础性工作,贯穿于改革全过程,在实践中不断完善,在总结中不断提炼,按照“管用、实用”的原则,结合工作实际,研究制定了“1+1”制度体系,即:1套制度规范、1套常用文书,疏通了各项程序环节衔接的“堵点”。
据了解,《制度规范》主要包括:《纪检监察机关执纪监督监察工作办法(试行)》《调查措施运用规定(试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实施办法(试行)》《问题线索处置工作办法(试行)》《执纪审查安全工作办法(试行)》等18项工作制度;《常用文书》主要包括:信访举报、线索处置、初步核实、立案审查、监察调查、案件审理、谈话安全、案件移送等46种常用文书,并以资料形式印发至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学习、精准运用,进一步规范执纪监督监察工作程序,形成了统一有效的制度框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