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靖县紧盯脱贫攻坚“一号工程”,聚焦主责主业,创新方式方法,着力提升基层党建工作水平。
强化基础保障,高标建设村级阵地。按照“因地制宜、功能齐全、布局合理、资源整合、经济实用”的原则和“三年任务一年建”的要求,统筹整合资金2100万元,统一规划设计、地勘造价、图纸审查、确定监理公司,分三批对81个村级阵地进行新建改造、规范提升,为每个村下拨资金2万元用于村级整体提升改造和宣传文化氛围营造,为125个村统一制作“两委”标识牌、52个村配备办公家具、57个村规范新建国旗台,村级阵地办公条件全面改善,服务功能和标准化水平明显提升。 优化村级治理,全面推行“3111”工作法。制定《永靖县“三议一会一公开一知晓”工作法》,通过村党支部会提议、专题会议商议、党员大会审议、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决议,对决议情况进行全面公开公示,决议事项实施结果让村民知晓明白,基础设施建设、建档立卡户退出认定、五保低保调整、临时救助发放、公益性岗位调整、惠民政策落实等村级大小事务由村民议、村民定、村民干,推动矛盾问题在村一级解决。目前,全县累计决议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村级事务420多件,解决矛盾纠纷260多起。 创新发展思路,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项目,利用省管补缴党费为5个试点村每村注资30万元,2018年底3个村已实现项目收益。全县125个村组建成立“党建+”合作社,合作社20%的盈利注入村集体经济,32个合作社已产生盈利。将67个贫困村每村补助的50万元村级集体经济启动资金,注入甘肃古典建设集团;按照农村“三变”模式,将304亩国有建设用地评估作价3700万元,折股量化落实到非贫困村,每个村所得的50万元注入甘肃建投集团,2家企业按照全额保本、固定收益的原则,按注入资金的10%每年向每个村集体支付5万元的固定收益,有效解决了村级集体经济“空壳”和无钱办事的问题。 鼓励担当作为,实施绩效考核奖励。制定《永靖县村干部绩效考核奖励报酬实施细则》,在每年落实省级补助2.4万元基本报酬的基础上,按照“季度考核、年终评定、一次发放”的方式,由县财政统筹资金193万元,对全县村干部按照“好、中、差”三个等次实施绩效考核奖励,评定结果为“好”的村干部按照每月800元、全年9600元的标准发放,“中”的按照每月400元、全年4800元的标准发放,“差”的不予发放,有效调动了村干部工作积极性。 筑牢社区堡垒,提升城市服务水平。建立社区大党建工作机制,社区党支部与辖区单位党组织积极开展“契约化”共建,实现资源共享、互促互融。2018年投资170万元,对刘家峡镇古城、化工、川东、川北社区进行修建改造,对川南、川西、黄河路、新东社区和盐锅峡镇第一、第二、第三社区进行规范提升,目前,全县12个社区办公场所面积全部达标,办公条件得到明显改善。结合滨河美丽小城建设、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扎实开展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服务、环境卫生整治、交通志愿服务、孤弱病残群体慰问、各类政策宣传等工作,为提升城市服务水平、提高居民幸福指数、营造良好发展环境发挥积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