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以来,永靖县委、县政府严格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和“三管三必须”的要求,在全县上下各级、各部门、各企业层层健全完善了安全生产责任体系,把任务细化到岗,把责任具体到人,使各有关人员人人肩上有担子、个个身上有责任,全面落实了安全生产责任。
县委、县政府研究制定了《永靖县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制度实施细则》,印发了《关于明确县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责任制的通知》,进一步明确了各级党委、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及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其他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并要求在全县各级、各部门、各企业中全面实行安全生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按照县委、县政府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自觉向县委、县政府看齐,将安全生产责任分解细化到主要领导、各分管领导、每一个股室、每一名干部职工身上,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一级一级抓落实,现已形成了安全生产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同时,把生产经营单位层层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情况作为安全生产检查主要内容,督促各生产经营单位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主要负责人、各分管负责人、车间、班组和每一名员工身上,并采取层层签订责任书、承诺书等形式狠抓落实,强化了企业主体责任,夯实了企业安全基础,有效防范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县安监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