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永靖县把抓好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作为今冬明春安全监管的一项重点工作,着力从责任落实、隐患排查、质量检测等方面入手,切实加强领导,广泛宣传教育,强化工作措施,力保专项整治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一是突出责任落实,强化组织保障。县上制定印发了《永靖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任务和工作职责,成立由县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县质监、住建、公安部门负责人为副组长,县工商、安监、发改等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永靖县城镇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协调领导小组。同时,成立由县质监部门牵头,县安监、工商等部门配合的燃气销售使用安全专项整治小组,对全县餐饮企业、商铺、夜市摊点、用户的燃气使用安全进行排查,对全县乡村、集镇、集贸市场、商铺等的非法充装经营石油液化气进行专项整治。要求各乡镇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靠实整治责任,认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工作。
二是突出隐患整治,严格自查自纠。各乡镇和相关部门严格按照属地管理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扎实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从12月5日开始,认真开展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自查自纠工作,要求气瓶充装单位认真开展自查,以“三落实,两有证,一检验,一预案”为抓手(即落实管理机构、落实责任人员、落实规章制度,设备有使用证、作业人员有上岗证,对设备依法按期检验,制定特种设备应急预案),全面落实企业安全主体责任,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建立台账,限期予以整改。
三是突出重点部位,狠抓质量检测。把液化气加气站、充装站及液化气使用单位、人员、车辆等作为专项整治的重点,组织工作力量,对辖区内5家气体充装站和2家天然气液体充装站开展了专项检查,并印发了《燃气安全隐患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目前7家气瓶充装站全部持证充装且气瓶充装许可证均在有效期内,专项检查中没有发现未经检验使用的钢瓶。为保障全县天然气车辆安全运行,开展车用气瓶压力表检定工作,共检定车用气瓶压力表1800块,办理车用气瓶使用登记证45个。组织专门力量,对流通环节商品质量、经营市场、经营范围、经营场所和经营门店进行专项检查,截至目前,共检查气体充装站3家,全部持证运营,未发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组成联合检查组,对全县174家餐饮企业、夜市摊点、商铺等的燃气安全使用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
四是突出行为养成,加强宣传教育。把规范群众安全用气行为作为一项常规性工作来抓,不断以政策、法规、安全知识、责任观念等方面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手机短信等多种渠道,采取发放宣传单、悬挂横幅、制作标语等多种形式,推进燃气使用安全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知识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进家庭,引导广大群众养成全民安全用气的习惯,使安全生产深入人心,家喻户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