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永靖:文明交通“不添堵” 全民共创氛围浓
来源:永靖县人民政府 | 发布时间:2018-12-12 | 浏览次数:32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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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文明城市的窗口,交通是一座城市的“眼睛”,而擦亮“眼睛”也成为永靖交通人义不容辞的责任和义务。自永靖县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以来,全县交通运输系统按照文明创建常态化、长效化标准,开展了一系列活动,让文明交通深入人心,为打造文明城市提供交通保障。

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号角吹响以来,县交警部门立即行动,积极开展创建整治行动、宣传教育行动、文明劝导行动,营造了全社会共同关注交通安全、携手创建文明交通的良好氛围。 连日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的干警们将路面交通管理作为“主战场”,科学合理部署警力,对辖区道路实行分级、分段包干,责任落实到人,高峰路口站岗,平时路段巡逻,及时劝导行人乱穿马路、攀爬护栏等不文明交通违法行为。同时在执勤过程中,注重文明执法,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和程序办事,对违停车辆进行拍照取证,张贴违法停车告知单;对于车主本人在现场的,进行思想教育,并劝导车主驾车驶离现场,对不遵守交通安全秩序的群众使用文明用语,劝导大家共同维护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随着天气逐渐转冷,漫天的雪花为城市造就一番美景的同时,也为道路结冰、市民出行埋下事故隐患。为了避免市民外出时发生交通事故,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根据《永靖县公安局开展冬季道路交通“百日安全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的安排,全面启动国道213线柏林子市际执法服务站,同时严格落实兰永一级公路三江口执勤点,北滨河路彩虹桥执勤点,太极大桥桥北执勤点的勤务工作,开展集中交通违法整治行动。 文明规范停车,不仅关系着城市道路的安全与畅通,也关系着一个城市的文明形象。为进一步规范道路交通秩序,县城管局联合县公安交警大队多措并举,加大城区整治力度,亮剑违停乱停擅自设置停车障碍物、车辆占道经营、“僵尸车”占用公共资源等行为。 经过持续整治规范,县城乱停乱放现象得到明显改善。记者在太极西路和多旺路看到,道路两旁停车位内,除个别车辆未按照要求停放外,大部分车辆停放整齐,秩序井然。 事实上,车辆乱停乱放,非法占用公共停车位,仅靠综合执法、交警等部门的整治远远不够,更需要商铺店主及每一位车主养成良好的习惯,树立文明停车理念。希望每一位司机朋友自觉遵守城市公共秩序,文明停车,以实际行动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贡献自己的力量。 据了解,自创建行动开展以来,县公安局交警大队累计出警500余人次,检查车辆5000余台次,查处违法行为300余起,纠正非机动车、行人不文明交通行为50余人(车)次,教育劝导非机动车驾乘人员、行人1000人次。 在道路执勤的同时,县公安局交警大队还在微博、微信公众平台、今日头条、抖音等媒体开设了官方账号,随时发布大队动态、交管信息、行车指南及车辆小知识等信息。自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行动开始,大队微博发布文章32篇,微信公众号发布32篇,今日头条及微头条发布51篇,并在媒体平台与网民互动,回复网友留言,解答网友疑问。 文明创建,宣传先行。县运管局联合各相关部门,在刘家峡汽车站、线路车发车区等重点区域路段悬挂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宣传牌、交通运输安全警示牌,在出租车、公交车、客运班车、公交车站张贴《永靖县文明公约》《永靖县市民十不行为规范》等文明宣传标语,着力营造文明出行、文明运输浓厚氛围。 在加强宣传工作的同时,县运管局落实和交警等有关部门联合执法机制,大力开展客运专项整治活动,全力规范道路运输市场秩序。针对市民关注的出租车不使用计价器、拒载、服务态度恶劣、随意掉头、乱停乱放等突出问题,县运管局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管理制度,对乘客投诉举报问题进行重点查处,做到件件有落实、有回音。 同时,县运管局大力开展货运市场整治,对占道经营、安全设施设备不达标、卫生脏乱差、不严格执行有关规定的维修厂进行严厉处罚。集中整治驾培机构安全设施配备、学员安全防护措施落实不到位,教练车证照、性能、维护不达标,在注册地内外擅自设分校、临时简易教练场及开展培训业务等行为,进一步规范了道路运输市场秩序。

文明,是一所城市涵养而出的气质,更是一种潜移默化的道德力量。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实质上是在更高层次、更高水平上推动城市经济社会的协调发展,是进一步树立城市良好形象、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的重要途径。这是一项任重而道远的系统工程,只依靠政府是远远不够的,必须集全社会的力量形成“全民共创”的浓厚氛围。(记者:王晔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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